关于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评价机构目录的通知
时间:2023-09-21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》(人社部发〔2021〕73号)和《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》(人社厅发〔2021〕71号),经自愿申报、省级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、专家评议、公示等程序,经研究,现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评价机构目录予以公布,有效期至2026年9月13日。纳入目录的评价机构要按照工程项目有关要求,科学谋划,严密组织,认真实施,确保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实效。
附件: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评价机构目录
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
2023年9月21日
附件
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评价机构目录
序号 | 职业名称 | 评价机构名称 |
1 |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 |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|
2 | 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|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|
3 | 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 |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|
4 |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 |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|
5 | 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|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|
6 | 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 |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 |
7 | 数字化管理师 | 中国电子学会 |